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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昆山落户本科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最新迁入政策
    分享  | 2020-05-26 14:33:29发布 信息编号:156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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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昆山落户本科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最新迁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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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昆山落户本科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最新迁入政策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在当前阶段,对人才的吸引,需要依靠有效的资源分配,让资源要素聚集在人才周围,形成良好的事业、生活环境。资源分配中存在“三重杠杆”:第一层是收入分配,市场以及用人主体通过工资薪酬,反映人才的能力水平及其贡献;第二层是税收调节,政府通过税收政策,对特定领域的个人收入进行二次收入调控;第三层是政策调节,由政府直接对某种标准意义下认定的人才进行奖励补贴!
接下来说说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本科如何人才引进落户),人才引进落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及如何申报呢!
从目前的五一新政策角度来讲,目前本科分别两种类别: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员,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员。
如下解析:(全日制及非全日制)
目前对于全日制本科需要满足的条件(一:学历需在学信网可查及需要认证,也就是说申报的时候要提供一份电子备案注册表。二:学历的学籍档案确保存入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社局部门保管,可调出。三:学位证书及学位报告认证表,这个学位认证需要登录中国学位网注册认证下,申报的时候要提供上传的。四:一些基本原件(户口本,身份证等),全日制人员满足条件自己登入昆山社保网,个人注册后,自己网上申报即可!
目前对于非全日制本科需要满足的条件(一:学历需在学信网可查及需要认证,也就是说申报的时候要提供一份电子备案注册表。二:专科及本科的学籍档案确保存入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社局部门保管,可调出。三:有学位证书的提供学位报告认证表,这个学位认证需要登录中国学位网注册认证下,申报的时候要提供上传的,如没有学位的无需提供。四:一些基本原件(户口本,身份证等),非全日制人员满足条件后由您目前缴纳社保单位公司给你网上申报即可!

其实两者的区别很简单,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员,需有学位证书,无需缴纳社保,可以自己网上申报,也就是执行先落户后就业,对于人才全面放宽了,那非全日制人员就必须缴纳满1个月社保,申报必须由缴纳社保单位公司给你网上申报的,没办法个人申报,对于这块问题,如企业单位公司不同意帮你申报,那你就没办法通过本科人才引进落户了!

对于很多人人才引进落户一块还有不了解的,或者条件不满足的 想落户昆山的 可以联系咨询我:13812949501(手机号同步微信号)


如下是五一新政流程步骤:
一、预审
(一)预申请
1. 登录:符合《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才落户申请单位请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系统入口—人社—社保网上申报,或在浏览器输入以下地址:http://58.211.238.62:51891/ksggfw/dept/login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企业CA),通过CA证书,选择相应模块办理。 
2.填报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等。
(二)预审。我中心工作人员自收到预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其中:对以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申请的材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转递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理审核手续;对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申请的材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转递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材料审核手续,材料反馈后我中心再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三)转档
人事档案尚未转入我中心保管的,申报人才落户时应同时申请转档手续。在我中心预审完成后,个人可根据告知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验证码(通过验证码在我中心官网可验证真伪)的《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并通过机要通信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自助打印《调档函》前,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崂山路9号)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服务大厅人事人才窗口办理《调档函》]。
二、公示
1.社会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在昆山人才网(网址:http://www.kshr.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2.单位内部公示。单位自收到我中心公示告知之日起,应当在单位内部公示栏或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张贴《昆山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榜》。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并如实反馈公示结果,提交《昆山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及单位内部公示栏公示照片或信息系统公示截图。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我中心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并告知核实结果。
三、审档
档案转入我中心后,经审核缺少关键档案材料的由我中心出具《昆山市人才落户缺少档案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本人应作出书面知情说明并提交《承诺补充档案材料书》。
但对以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作为申请条件的,档案里反映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
四、材料提交
除预申请时已提交的合规材料外,应按要求和预审告知通过人才落户申报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1.《昆山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
2.补正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受理
我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受理或不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核流程。
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或存在《细则》第三条第四款第三点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六、审核和审批
材料齐全的,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组织审核和审批。对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我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对申请单位或个人存在《细则》第三条第五款审核不予通过情形之一的,由我中心反馈信息,并说明理由。
七、户籍迁移
    拟落户人员根据公安机关的告知和《细则》第三条第六款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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