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
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奖励1万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5万元。
工业园区:
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奖励10万元。
吴江区: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汾湖地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单独获得汾湖区奖励8万元)。
姑苏区: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高新区:
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后奖励15万。
昆山市: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5万元,三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5万元
太仓市:
库内新企业,首次给予3万元奖励;入省库后首次完成申报,按申报纳税年度符合税收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20万元;未申报省入库但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认定,按上述标准一次性补齐申报奖励。库内到期高企首次重新申报给予3万元奖励。首次认定奖励10万元,再次认定奖励5万元。
张家港市:
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积分10分/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积分20分/家。通过评审,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积分10分/家;列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积分40分/家,通过省培育入库的企业一般可获得普惠奖励,2018年平均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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